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1-03
《意见》仅仅提供了一个基本制度框架,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仍需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为此建议:
一是加强互联网金融立法。尽快制定出台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及其配套的法规,科学界定互联网金融的概念,明确各类业务的范畴和性质,以及互联网金融机构设立的准入标准,根据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特点明确相应的监管主体,明确互联网金融各市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要配套出台更加细致的制度,为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提供更加精细的指引。
如需进一步业务了解,请访问登尼特:http://www.hongkong-company.net
香港公司商务秘书,香港银行开户,香港公司年审,香港公司年检,香港虚拟办公室,香港条形码申请,香港电话飞线,香港公司秘书,香港商贸配套咨询热线:86-755-82143466 86-755-82143716
深圳总部: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20号太阳岛大厦16楼全层
香港地址:香港九龙佐敦弥敦道208-212号四海大厦7楼。
香港粉岭安全街33号丰盈工贸中心3楼I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