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2-01
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
新规: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 解读:Ⅰ类账户是全功能账户,常见的借记卡、存折均属于Ⅰ类账户。Ⅱ类、Ⅲ类账户则是虚拟的电子账户,是在已有Ⅰ类账户基础上增设的两类功能逐级递减,资金风险也逐级递减的账户。个人大额资金可以存储在Ⅰ类户中并通过Ⅰ类户办理业务,而个人日常网上支付、移动支付以及其他小额、高频支付,则尽量通过Ⅱ、Ⅲ类户办理。个人在2016年12月1日前已经开立的Ⅰ类户不受此次规定影响,仍然保持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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