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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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产品的出口查验有必要具备下列条件:
(1)外贸经营单位已对外签定对外贸易出售合同,凭信用证结算货款的,已收到国外开来的信用证,清晰了装运条件和查验根据。
(2)出口货品已备齐,除散装货、裸装货外,已成箱成件包装结束,外包装契合出口需求。
(3)除合同、信用证规则的中性包装外,已刷好出口唛头符号。;
(4)整批产品堆码规整,便于查验人员查看包装和符号,进行抽样和现场查验。契合上述需求的出口产品,出入境查验检疫组织派员到货品堆存地址,依照规范、合同、信用证的规则需求,履行抽样、查验。经查验评定合格后,发给证书、放行单(或在出口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外贸经营单位即可处理报关出运。
出口预验是出入境查验检疫组织为了便利对外贸易,根据需要和可能,对某些常常出口的产品赞同承受预先查验,简称出口预验。预验的概念是:出口产品没有对外,或虽已、已签定了出口贸易合同,但没有接到信用证,不能断定装运数量、运输工具,要暂缓出口的产品,出入境查验检疫组织应请求人需求预先进行的查验。
出入境查验检疫组织对请求出口预验的产品,已的可先按合同查验,末的只能按规范查验,因为没有收到信用证或合同,所以经查验合格的产品,不能评定为合格。一起,因装运条件没有清晰,故不能发给证书和放行单,只能发给预验合格的证单。
出口预验初评所发的合格预验合格证单,有两种:①出口产品查验换证笔据,供出口时向出口口岸出入境查验检疫组织换证用;②预验成果单,供出口时向原出入境查验检疫组织换证用。如须转运其他口岸出口时,要请求换发出口产品查验换证笔据。
经预验初评合格的出口产品,出口时,外贸经营单位,应持出口产品查验换证笔据(或预验成果单)连同合同、信用证副本向出口地出入境查验检疫组织处理报验,请求出口换证。经出入境查验检疫组织审阅查验根据,并依照规则履行查验或口岸查验,对契合规则需求的,准予换发出口证书、处理放行手续,才可报关输出。
出入境查验检疫组织处理的产地查验,大多数是预验性质,按相同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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