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0-08
昨晚,央行发布“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从支付结算环节严防电信网络违法犯罪。
通知规定,从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在柜面开的传统账户,只有这类账户可取现),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这两类账户不能存取现金)。银行对本银行内异地存取现、转账等业务,收取异地手续费的,应当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实现免费。此前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已开立多个Ⅰ类户的,银行应当进行摸排清理,要求存款人作出说明。无法核实开户合理性的,银行应当引导存款人撤销或归并账户,或者采取降低账户类别等措施。
通知规定,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提供转账服务时应当执行3项规定。
首先,向存款人提供实时到账、普通到账、次日到账等方式选择,存款人在选择后才能办理业务。
其次,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含其他具有存取款功能的自助设备)转账的,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
第三,银行通过自助柜员机为个人办理转账业务的,应当增加汉语语音提示。非汉语提示界面的,应当对资金转出等核心关键字段提供汉语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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