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9-05
自从人民币银行结算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以来,简化了企业登记办理流程,提高了市场准入效率。但许多企业在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时,还不知道应注意哪些事项?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支行有关负责人。
记者问: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分为哪些种类?
该负责人答: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现金存取、转账结算等资金收付活动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按照存款人的不同,可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记者问:企业在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该负责人答:持新版营业执照(含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改革过渡期内使用的“一照三号”、“一照一号”营业执照)的企业,办理银行账户业务时,可不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持电子营业执照的,可在已配备电子营业执照识别机具的银行办理账户业务。改革过渡期内,企业持旧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中任一证照过期的,应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再行办理银行账户业务。
个体工商户办理银行账户业务时,银行要求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办理银行账户业务时,银行仍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已开立银行账户的企业,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后,应及时到开户银行变更银行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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