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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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权威人士处新获悉,被视为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基础设施和核心政策之一的分账核算体系,将于本周内颁布实施细则,备受关注的自由贸易账户近期有望获批运行。
2013年12月,央行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称,主要通过分账核算管理的方式,企业开立自由贸易账户,金融机构设立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满足区内主体更加广泛的涉外经济活动需求。
“为此,我们去年已建立好分账核算系统,央行也进行了多次验收测试,但一直未通过。这一账户基础设施没建立,自贸区主要金融政策就无法落地。”一家商业银行自贸区分行负责人对记者称。
而迟迟未予通过,是力求在反洗钱、反风险套利方面对分账系统进行谨慎修改。
据上述《意见》,试验区内居民可通过设立本外币自由贸易账户实现分账核算管理,开展投融资创新业务;同一非金融机构主体的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与其他银行结算账户之间因经常项下业务、偿还贷款、实业投资及其他符合规定的跨境交易需要可办理资金划转。
上述负责人对此解释称,这意味着自贸区金改四个主要方面,即投融资汇兑便利、人民币跨境使用、利率市场化、外汇管理改革均需建立在自由贸易账户设立基础上。
事实上,央行此前已公布人民币和外汇资金池、跨境人民币借款等政策细则,且已有企业和银行签约相应业务。
“此前已落地的政策部分是不需要通过自贸区也可以试点进行的;部分则是通过专户开展,大规模开展业务就须依仗自由贸易账户开设。”上述自贸区分行负责人称,在分账核算体系建立前,目前自贸区已有银行客户进行了海外借款,但是其借款用途局限性很大,只有自由贸易账户建立后,才能向区外进行渗透,从而扩大资金使用效率。
截至目前,自贸区内主体跨境投资等政策细则仍未公布,就是受限于自由贸易账户尚未开立,无法进行分账监管。
事实上,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外账户资金流动体现了“离岸自由”,和其他结算账户之间划转体现了“有限渗透”,是实现自贸区“一线完全放开,二线有效管住”的基础。同一非金融机构主体的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与其他银行结算账户之间偿还贷款、实业投资等资金可划转,则给资本项目开放留下想象空间。
“一旦分账核算体系细则公布,银行将对分账系统稍作修改。实际上,我们分账核算系统已与央行多次沟通,从程序上细则公布在前,央行应该很快会通过验收,自由贸易账户开立应该就是近期的事情。”上述负责人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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