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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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6月中旬,已经迈入 “六月三伏”的天气,酷热的阳光炙烤着大地。不少地区迎来夏季高温期,高温津贴也进入发放时间,准备为炎炎夏日注入一丝清凉。
据 《人民日报》报道,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份明确了津贴发放标准,湖北的高温津贴标准为每天12元。而本月,全国范围内也将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高温津贴发放情况被列入其中。
发放高温津贴是为了保证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户外劳动者的和身体健康。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单位和部门对高温津贴并未落实到位,使高温津贴变成了 “纸上清凉”,有些单位以 “2斤白糖、1包茶叶、几瓶矿泉水、几个西瓜”代替高温补贴,有的行业或部门甚至干脆不发,不少户外劳动者根本没有享受这种公共福利, “冷”了户外劳动者的心。
热政策”遭遇 “冷执行”,根本原因是缺少部门监督,违规用工者的违规成本过低。企业负责人将高温津贴视为一种 “可发可不发”的福利,尤其是用人单位不落实时如何处罚、监管部门监督落实不力如何问责等,有些地方并没有明确规定。另外,部分高温天气下务工人员对政策还不了解,诸如建筑、环卫、快递等行业的从业人员,大多是进城的农民工,他们当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并不知道 “高温补贴”;在劳动者与用工者力量对比并不均衡的当下,即便明知权益被侵犯,许多劳动者也不敢讨要或投诉。
要想让 “高温津贴”从 “纸上”走下来,让 “高温津贴”来降降温。相关部门要强化宣传引导,让务工人员明确自己的合法权利,敢于维权;发放高温津贴是法律的硬性规定,是企业的责任,而不是对员工额外开恩,各地政府要设立举报电话,对那些长期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落实劳动者“高温权益”有 “硬度”,还要有政策“温度”,高温津贴调整不应该是静态的,而应是动态的,建立并完善一套科学合理的调整机制,与工资、物价水平挂钩,让法规善意不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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