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5-06
香港货物中转热线:0755-82143986 13302909089
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许多国家接受外国人直接使用国外驾照在其土地上驾车,必要时辅一份翻译件。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中要求持有的是一份 Certified Translation(经确认的翻译件)(见1968年公约41条第2款a)。这是指由有翻译资格的个人或者翻译公司为你出具一份翻译件,并对翻译件内容做一个确认,即在翻译件末尾声明他或她的翻译资格,宣誓声明翻译内容准确无误,写明其地址、签字和盖章。这就完全符合公约中的要求,可以被所有缔约国官方接受。
所需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明是指:
a.中国居民,应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地,还应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b.外国人,应提交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地为杭州的居留许可,以及杭州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c.外国驻华、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人员,应提交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d.华侨,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暂住证明。
e.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应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
f.台湾地区居民,应提交有效期三个月以上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3、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申请人为外国驻华、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不审核《身体条件证明》。
4、所持机动车驾驶证(须在有效期内),该驾驶证应为境外驾驶证,非国际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原件和复印件)。
5、驾驶人本人免冠、白色背景的1寸彩色正面大头相片六张。
如需进一步了解香港货物中转申请相关资讯,请访问登尼特:http://www.hongkong-company.net
http://www.tannet-group.com/
香港公司商务秘书,香港银行开户,香港公司年审,香港公司年检,香港虚拟办公室,香港条形码申请,香港电话飞线,香港公司秘书,香港商贸配套
国内热线: 86-755-82143986
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20号太阳岛大厦16楼全层
香港九龙佐敦弥敦道208-212号四海大厦702-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