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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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航运交易公报》记者调查,目前关于VGM的问题,港口与班轮公司一直处于沟通、摸索阶段。班轮公司在载货集装箱运抵码头后、装船前应告知码头经营人载货集装箱是否经重量验证以及具体的重量信息;码头经营人也应与班轮公司对接时间点,要求班轮公司在装船前X小时前,将确认信息传送到码头(由于正与班轮公司协商阶段,并未确定时间期限)。由于只是在配载前确认,所以对港口效率方面的影响并不大。
一旦集装箱出现超重情况,如何处理?青岛港业务部相关人员告诉《航运交易公报》记者:“对于未取得重量验证信息的载货集装箱,承运船舶和承运人及其代理人不得接受该载货集装箱装船,码头经营人不得安排该载货集装箱装船。对于此类情况,需要托运人将集装箱背出码头,重新装箱并符合称重要求后,再重新进行集港。”
显然,港口方面对于VGM的态度,关键的是由此可能带来的成本压力。上述青岛港业务部相关人员表示:“如果由码头经营人进行称重,就需研究实施方案。如采用闸口称重方式,虽然码头已有地磅,但集装箱进闸时,无法除去车皮重量,或是背双箱重量无法区分,需要研究出口集装箱入闸方案,备案集卡信息,解决背双箱问题等。如采用称重设备安装传感器的方式,则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为每台设备安装称重传感器。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只要是码头称重,都会带来大量的资金投入,如果称重又不能收费,将会给码头带来较大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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