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5-09
咨询热线:13302909089 刘小姐
出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是:“报检后,先检验检疫,后通关放行”。
一个步骤:报检
二个步骤:受理报检
三个步骤:检验检疫部门对货物实施检验检疫
四个步骤:检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合格评定
对于合格的,有两种情形:
1.如果说货物的产地和报关地是同一个地方,那么就开出《出境货物通关单》。
2.如果说货物的产地和报关地方不一致的,则开出《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或《出境货物换证凭条》,由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换发《出境货物通关单》。
出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即:申请报检——受理报检——实施检验检疫——评定合格——放行。
本文源自:登尼特:http://www.hongkong-company.net
香港公司商务秘书,香港银行开户,香港公司年审,香港公司年检,香港虚拟办公室,香港条形码申请,香港电话飞线,香港公司秘书,香港商贸配套
咨询热线:86-755-82143466/13302909089 刘小姐
深圳总部: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20号太阳岛大厦16楼全层
香港地址:香港九龙佐敦弥敦道208-212号四海大厦7楼。
香港粉岭安全街33号丰盈工贸中心3楼I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