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5-08
香港货物中转热线电话: 13302909089
申请报检—受理报检—办理通关—实施检验检疫—放行
(1)法定检验检疫入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首先向卸货口岸或到达站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报检;
(2)提供有关的资料;
(3)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审核有关资料,符合要求,受理报检并计收费用转施检部门签署意见,计收费;
(4)对来自疫区的、可能传播传染病、动植物疫情的入境货物交通工具或运输包装实施必要的检疫、、卫生除害处理后,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入境废物、活动物等除外)供报检人办理海关的通关手续;
(5)货物通关后,入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需在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指定的检验检疫机构联系对货物实施检验检疫。
(6)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入境货物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放行,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货物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需要索赔的签发检验检疫证书。
1.若企业进口一批货物(检验检疫类别为M/N),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后发现该批货物不合格,该企业可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发检验检疫证书,用于对外索赔。
2.对于入境的废物和活动物等特殊货物,按规定,要先进行部分或全部项目的检验检疫,合格以后才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
目的地不在进境检验检疫管辖区内的货物,可以在货物通关后,调往目的检验检疫进行检验检疫。
如需进一步了解香港货物中转申请相关资讯,请访问登尼特:http://www.hongkong-company.net
香港公司商务秘书,香港银行开户,香港公司年审,香港公司年检,香港虚拟办公室,香港条形码申请,香港电话飞线,香港公司秘书,香港商贸配套,货物中转
欢迎随时联系登尼特商贸外包服务www.hongkong-company.net;
国内热线:86-755-82143181 86-755-82148627
香港热线:852-27837818
电 邮:2355725082@qq.com
深圳总部: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20号太阳岛大厦16楼全层
香港地址:香港九龙佐敦弥敦道208-212号四海大厦7楼。
香港粉岭安全街33号丰盈工贸中心3楼I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