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1-05
香港进出口报关服务热线:0755-82143986
进口货物经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进境地海关提出申请,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核准办理转关运输:
(l)指运地和启运地没有海关机构的。
(2)运载转关运输货物的运输工具和装备,具备密封装置和加封条件的(超长及无法封入运输装置的除外)。
(3)承运转关运输货物的企业是经海关核准的运输企业。
(4)不具备以上条件,但有特殊情况,经进出口货物收发人申请,海关核准的,也可办理转关运输。
转关运输货物除特殊情况外,申请人应当是经海关核准、认可的报关单位,并由持有海关发给的报关员证书的人员向海关办理申请手续。转关运输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开拆、改装、调换、提取、交付;对海关在运输工具和货物上施加的封志包括经海关认可的商业封志,不得擅自开启或损坏。转关运输货物存放在经海关同意的仓库、场所。存放转关运输货物的仓库、场所的经理人应依法向海关负责,并按照海关规定,办理收存、交付手续。海关需要派员押运转关运输货物时,申请人应当按规定向海关缴纳规费,并提供为执行监管任务必要的方便。
如需进一步了解香港进出口报关服务相关资讯,请访问登尼特:http://www.hongkong-company.net
香港公司商务秘书,香港银行开户,香港公司年审,香港公司年检,香港虚拟办公室,香港条形码申请,香港电话飞线,香港公司秘书,香港商贸配套
国内热线:86-755-82143181 86-755-82143986
深圳总部: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20号太阳岛大厦16楼全层
香港地址:香港九龙佐敦弥敦道208-212号四海大厦7楼。
香港粉岭安全街33号丰盈工贸中心3楼I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