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0-08
咨询电话0755-82143986/13302909089
1.跟单托收
(1) 跟单托收的申请
1) 向银行提交《出口托收申请书》一式两联,有关内容全部用英文填写。
2) 全套托收单据
(2) 出口托收申请书的内容
1) 代收行(COLLECTING BANK):出口商在该栏内填写国外代收银行(一般为进口商的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这样有利于国外银行直接向付款方递交单据,有利于早收到钱。
如果没有填写或不知道进口方的开户银行,则申请人银行将为申请人选择进口商所在国家或地区的一家银行进行通知,这样出口商收到款项的时间将会较长。
因此出口商知道进口商所在的国外开户银行。
2) 申请人(APPLICANT):申请人为出口商,应填写详细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号码。
3) 付款人(DRAWEE):付款人为进口商,应填写详细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号码。
如果进口商的资料不详细的话,容易造成代收行工作的难度,使出口商收到款项的时间较长。
4) 汇票的时间和期限(ISSUE DATE and TENOR OF DRAFT):申请书上的汇票的有关内容要与汇票上的一致。
5) 合同号码(CONTRACT NUMBER):申请书上的合同号码要与进出口双方签订的商务合同上的号码保持一致。
6) 单据(DOCUMENTS):提交给银行的正本和副本的单据名称和数量。
7) 托收条款(TERMS AND CONDITIONS OF COLLECTION)
托收的条款一般包括以下几项内容,如果需要就注明一个标记(×):
A.收到款项后办理结汇
B.收到款项后办理原币付款
C.要求代收方付款交单(D/P)
D.要求代收行承兑交单(D/A)
E.银行费用由付款人承担
F.银行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G.通知申请人承兑汇票的到期日
H.如果付款延期,向付款人收取 ----%P.A.的延期付款利息
I.付款人拒绝付款或拒绝承兑,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J.付款人拒绝付款或拒绝承兑,代收行对货物采取仓储或加保,费用由申请人支付。
K.其他
2.光票托收
(1)光票托收的申请
申请书包括的内容有:种类、号码、金额、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2)种类
可以办理托收的有:汇票、支票、旅行支票。
如需了解服务进一步查询,欢迎随时联系登尼特商贸物流服务:www.hongkong-company.net;
国内电话:86-755-82148627
手机号码:13302909089 王小姐
电邮:2355725172@qq.com
深圳总部: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20号太阳岛大厦16楼全层
香港地址:香港九龙佐敦弥敦道208-212号四海大厦7楼。
香港粉岭安全街33号丰盈工贸中心3楼I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