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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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跟单托收是出口商将出口业务单据和向国外客户收款的跟单汇票提交银行,由银行寄往国外代理行(一般是国外客户往来银行),并指示其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结算方式。
出口跟单托收的功能和特点
1、银行代理客户要求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收取出口款项;
2、托收项下,银行一般不审核单据,只清点单据份数是否与客户托收委托书上所列相符;
3、货款是否能收汇全凭国外客户付款情况,银行不承担责任;
4、银行在收到国外款项后,将按客户指示办理入账或转账手续。
客户办理出口托收业务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1、客户出口取得有关单证后,委托银行办理对外跟单托收,应填写托收委托书,明确托收方式,即付款交单(D/P)或承兑交单(D/A),如未注明,按付款交单处理。
2、客户可向银行指定国外代收行(一般是国外客户往来行),但如与该指定银行无代理关系,或客户未指定代收行,银行有权代客户选择国外代收行。
3、如银行收到代收行关于付款人拒受单据或拒付的函电并通知客户后,客户60天内不作答复的,代收行可在发出拒付通知书60天后退单。
4、客户如欲减额、延长付款期限或改变交单条件等,须凭客户的书面意见及有关经贸委和主管部门的批文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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