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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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运行渠道主要由以下一系列要素所构成:
1.商品。没有商品的运行,就根本不存在贸易运行渠道的概念。商品运行构成贸易运行渠道的物质基础。商品不仅包括有形的物质产品,如生产资料、消费资料等,而且还包括无形产品,如信息、技术等。商品一经生产出来,总是要按照生产与消费的内在联系,沿着一定的路线不断向消费领域转移-商品只有完成这种转移,它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才能得到实现。
2.贸易主体。商品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的转移,不能自动运行,需要行社会力量来推动,这种社会力量就是贸易主体。贸易主体是指参与商品交换的买卖者,既包括买者,又包括卖身,还包括又买又卖者。既包括各种类型的商业企业和商人,又包括从事商品交换的生产企业和生产者,还包括兼营贸易的其他组织和个人。没有上述流通当事人的参与,商品不可能发生运动,因而也就不存在贸易运行渠道。
3.贸易组织形式。贸易主体在推动商品运行时,总是要采取一定的组织形式,形成一系列经营环节,承担实现商品的物质形态和价值形态变化的经济职能。各种贸易组织以不同的经营规模和经营方式密切地结合起来,组成多层次的,有主有从的、纵横交错的,形如蛛网的贸易体系,共同推动着商品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的转移。
4.商品运行路线。商品运行路线,是商品按其合理流向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转移所经历的路径,商品的流向总是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从产地流向销地:然而,在商品贸易实践中,由于商品种类繁多,产销关系复杂,因而各类商品的流向呈现出多样化的状态,它们运行的路径构成贸易运行渠道的具体形式。
商品运行是一种贸易经济活动过程,因而,贸易运行渠道具有质和量两个方面的规定性。从质的规定性来看,贸易运行渠道既反映了贸易主体如何以的劳动耗费和劳动占用推动商品从生产领域进入消费领域,以取得的经济效益,又反映厂贸易主体之间的商品交换关系。因而,贸易运行渠道,看似商品在贸易运行中的通道,而实质上是贸易主体之间实现经济联系的途径和方式。从量的规定性看,贸易运行渠道有多有少、有长有短、有宽有窄:—般而言,长渠道是指经过多环节或几种类型的贸易组织把商品从牛产领域转移到消费领域;短渠道是指经过—个环节或由生产者直接把商品售给消费者;宽渠道,是指一种商品尽可能在更大的市场空间通过各种销售网点送达消费者手中;窄渠道,是指在有限的市场范围内,通过为数不多的网点来进行商品销售。
贸易运行渠道的多与少、长与短、宽与窄,同商品的物理化学性能、市场经济发展程度、市场体系发育状况有着直接的内在联系。在市场经济较发达阶段,市场体系较健全,非鲜活易腐商品渠道可以多一些、长一些、宽一些。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商品以的时间、的耗费,从生产领域转移到消费领域,完成贸易运行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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