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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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抬头(To/Sold to Messrs/For Account and Risk of Messrs)。抬头即收货人,一般注明合同买方的名称和地址。
2.品名和货物描述(Name and Commodity/Description of Goods)。该栏一般注明具体装运的货物的名称、品质、规格及包装状况等内容。
3.包装及数量(Packing/Packed in)。注明每种货物的包装件数和合计数,以及每个包装件的实际尺寸(Length/Width/Height)和体积(Measurement)。
在单位包装货量或品种不固定的情况下,需注明每个包装件内的包装情况,因此包装件应编号。在每一个包装件内,一般尽可能详细地列出有关的包装细节,如规格、型号、色泽、内装量等。
4.毛重(Gross Weight,G.w.)及净重(Net Weight,N. W.)。注明总毛重和总净重,有的也列明货物的单件毛重、净重或皮重(Tare);不定量包装货物,通常要逐件列出单件重量。
5.唛头。唛头内容一般与发票所列相同,有时仅在装箱单中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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