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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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报关时应向海关递交下列单证: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式四份(减免税进口货物一式三份);出口退税货物增值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
2、对外贸易治理部门签发的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和国家规定的其它批准文件;
3、提货单、装货单和运单;
4、外贸、工贸公司对外签订的外贸合同;
5、发票。发票是海关确定征税的重要依据,要求真实,并注明货物运报费等;
6、装箱单。单一品种、包装一致的件装或散装货物可免交;
7、征免税证实文件,缓税证实书、免验证实文件等,这一项文件要求事先申请并在报关市交验,否则造成征税或误验,责任在申报人;
8、其它检验,检疫证实文件,原产地证:如商检、卫检、动植检等证实;
9、委托证实书等其它单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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