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12-08
咨询电话0755-821439896/13302909089
自在交易协议(Free Trade Agreement)。是两国或多国间具有法令约束力的契约,目的在于推进经济一体化,其方针之一是消除交易壁垒,答应产品与效劳在国家间自在活动。这儿所指的交易壁垒也许是关税,也也许是冗杂的规矩等等。
自在交易区(Free Trade Area),简称FTA。通常指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区域,经过签定自在交易协议,彼此撤销绝大部分货品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撤销绝大多数效劳部门的市场准入约束,敞开出资,然后推进产品、效劳和本钱、技术、人员等出产要素的自在活动,完成优势互补,推进共同发展。有时,它也用来描述一国国内,一个或多个消除了关税和交易配额、而且对经济的行政干涉较小的区域。
自在交易区(英文:Free Trade Area,简称FTA)通常指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区域,经过签定自在交易协议,彼此撤销绝大部分货品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撤销绝大多数效劳部门的市场准入约束,敞开出资,然后推进产品、效劳和本钱、技术、人员等出产要素的自在活动,完成优势互补,推进共同发展。有时,它也用来描述一国国内,一个或多个消除了关税和交易配额、而且对经济的行政干涉较小的区域。
广义的自在交易区:中日韩自在交易区(我国、日本、韩国)、如北美自在交易区(简称NAFTA,包含美国、加拿大、墨西哥)、美洲自在交易区(简称FTAA,包含美洲34国)、中欧自在交易区(简称CEFTA,包含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东盟自在交易区(简称AFTA,包含东盟十国)、欧盟与墨西哥自在交易区、我国与东盟自在交易区等。
狭义的自在交易区:如巴拿马科隆自在交易区、德国汉堡自在交易区、美国纽约1号对外交易区等。
自在交易协议(英文:Free Trade Agreement,简称FTA)是为了绕开WTO多边协议的困难,同时也为了别的拓荒路径推进交易自在化,各国逐步从实践中探究而出。是独立关税主体之间以自愿联系方法,就交易自在化及其有关疑问达到的协议。在WTO文件中,FTA与优惠交易协议(PTA)、关税同盟协议(CUA)一道,都归入RTA(Regional Trade Agreement)的规模。就实际而论,因为许多FTA在协议内容上达到的也许也并不是完全自在交易,因而FTA、RTA在概念上有混用倾向。有时FTA、RTA也指基于必定交易协议的自在交易区或准自在交易区。
根据自在交易协议,来自协议伙伴国的货品可以获得进口税和关税减免优惠.不管在进口仍是出口国,自在交易协议都有助于简化海关手续.当协议国间存在不公平交易惯列时,自在交易协议还可以协助交易商进行弥补.
国内的税务与费用,如增值税、消费税,都不受自在交易协议的影响。
只要原产于自在交易协议成员国的货品,才有资历从自在交易协议中获益.
如需了解服务进一步查询,欢迎随时联系登尼特商贸物流服务:www.hongkong-company.net;
国内热线;86-755-82148627
手机号码:13302909089 王小姐
电邮:2355725172@qq.com
深圳总部: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20号太阳岛大厦16楼全层
香港地址:香港九龙佐敦弥敦道208-212号四海大厦7楼。
香港粉岭安全街33号丰盈工贸中心3楼I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