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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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处理结束后,接下来的作业即是开立银行帐户。我国客商在香港境内或境外开立公司户头,一般有几种情形,现简介如下:
1. 一切董事直接到香港开立户口:
香港银行一般要求有限公司的一切董事亲自到银行处理开户手续,户口签署人或公司董事如果是我国内地人士,持有我国护照或来往港澳通行证方可处理开户。日聪会计事务所会派专人给予全力的配合,直到把账户开好为止。登尼特事业部商贸租赁的配合您,开户人应带备的资料请咨询登尼特事业部商贸租赁专业工作人员。
2.一切董事到内地外资银行开立离岸户口:
如果您没有护照,您可以到香港银行设在我国境内的分行开立离岸户口,香港汇丰银行设在广州的分行或香港渣打银行设在深圳的分行。户口签署人及非户口签署人的董事只要拥有我国内地身份证即可处理。
3.公司董事不能亲自到香港开户的处理办法
由于有些董事不方便直接到香港银行开户,他们可以在香港银行设在我国境内的分行签署开户文件(俗称签名见证),等到分银行把文件送到香港总行后,我们再到总行代为处理开户手续。由于此类开户较为复杂,开户前可向我们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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