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7-28
咨询热线 0755-82143466/13302909089 刘小姐
近日,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标准和资助比例调整。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调整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调整后的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其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全国平均资助比例应与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各地区、各高校资助比例应与本地区、本高校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根据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助政策覆盖范围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确定。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签订的贷款合同仍然有效且继续执行。
政策解答 原有标准难以满足学生需求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办理、发放等工作,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有关负责同志25日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现行资助标准和资助比例是根据2002年的规定 ,近年来,一些省份陆续上调了本专科学生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部署,研究生教育也将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实行收费制度。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6000元的资助上限已难以满足学生需求。同时,原来统一设定的全国总体20% 的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未能体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贷款需求在不同区域和院校间的分布差异。为更好地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国家助学贷款需求,决定调整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进一步细化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
研究生为什么原则上要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这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一是研究生户籍变动较为普遍,贷款额度相对较高,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难度较大。二是高校掌握研究生享受奖助政策情况,更能准确掌握研究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国家助学贷款需求。三是进一步明确高校为责任主体,避免出现两种贷款都可以申请但又都无法获得的现象。需要说明的是,研究生申请办理校园地贷款只是原则性要求,确有特殊情况的也可办理生源地贷款。
如需了解服务进一步查询,欢迎随时联系登尼特商贸物流服务:www.hongkong-company.net;
咨询热线;86-755-82143466
手机热线:13302909089 刘小姐
电邮:2355725172@qq.com
深圳总部: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20号太阳岛大厦16楼全层
香港地址:香港九龙佐敦弥敦道208-212号四海大厦7楼。
香港粉岭安全街33号丰盈工贸中心3楼I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