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4-23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纳税人只要如实填表申报,就可以享受到起征点之外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在梳理了自主申报的操作模式(手把手教你办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之外,“报税新手”的你,也请收好这份Q&A清单。
Q1、什么情况需自行纳税申报?
A:一是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二是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三是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四是纳税人申请退税。
Q2、自行申报的话,有没有时间段限制?
A: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Q3、报扣的个人信息能否更改?
A:第一次报扣时填写完整信息,以后月份不需要再填,年末时无变化确认,有变化更改。
Q4、报晚了怎么办?还可以这样补充扣除
A:例如,对于1月初发放工资的扣缴单位,除纸质表之外,可以用电子模板进行个人数据信息采集,税务部门表示,晚报可以在下个月发工资时可以一次性补扣,当月补扣不完的,以后的工资可以继续补扣,一直到可以享受的所有减税红利都享受完为止。
再例如,对于从明年1月起支付房租租金,但3月才将相关信息报送单位的纳税人,1-2月房租租金可以再当年剩余月份内向单位申请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向汇缴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
Q5、如果和好友合租,双方都可以都享受扣除吗?
A:须两人分开跟房东签租赁住房合同。
Q6、若已有首套房却距离公司非常远,在公司附近租房产生的费用,是否在扣除范围内?
A:不在。
Q7、若婚前各有首套住房贷款,还可以享受扣除吗?
A: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有两种选择:一是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由购买方按标准的100扣除;二是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百分之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Q8、所有扣除事宜都可以每月办理吗?
A:在单位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不包括大病医疗扣除,大病医疗扣除需要来年自行进行汇算清缴。
Q9、若夫妻双方均是独生子女,一方父母未满60周岁,另一方无收入,但父母满60周岁,可以享受赡养费的扣除吗?
A:赡养老人支出仅定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不允许配偶帮忙扣除。
Q10、夫妻双方怎样扣划算?
A:选择纳税多的一方全额扣税更合适,这样从整个家庭来说可以少交税。
(整理自《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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