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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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产过程中,每个企业都会用到发票,会计的日常工作中更是离不开发票,发票除了记账外,专用发票还可以抵扣进项税。纳税人取得的发票须合法,真实,可还是有不少企业在发票上动歪脑筋,利用虚开发票来偷逃税款。
有一些企业为了少缴税款,就通过虚开发票来增加费用,增加成本等手段让企业利润降低,还有一些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少,就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给企业虚增进项,达到虚假抵扣的目的。
金税三期上线后,税控设备升级,增值税严比对申报实施,都会让虚开发票无处藏身。税务风控部门通过金税三期系统、大数据平台、电子底账系统,对企业纳税人进行实时观察监控。税务机关发现进项发票有疑点的,会启动协查程序,如果发现存在虚开发票嫌疑的纳税人,先对其降版并暂停其开具发票,税务会进一步进行核查企业是否真的虚开发票。
税务机关发现企业有虚开发票的情况,税务会对风险企业所关联法人、会计、办税人员、购票人的身份证信息等录入实名办税系统黑名单当中。会计一旦进入黑名单,不但影响办税,还会影响自己以后的工作。
有些纳税人为了虚开发票,会找一些跟自己经营范围一样的企业开具发票,以逃避税务的检查,这样的做法也是徒劳的,税务机关通过大数据应用平台、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管理系统、总局平台等系统软件,分析各个行业的数据。
税务机关通过数据比对,就能筛查出企业是否存在有销无进、进销品名、金额严重不匹配、以及一址多照等情况,税务还可以通过分析行业的税负率,做到有效的核查,进行纳税评估,及时查实虚开发票的纳税人。
根据《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226号的规定:即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会计在工作中一定要注意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要为了偷逃税款,触碰虚开发票这条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