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9-10
“提高我国抗癌药品的研发能力,是降低抗癌药品费用、减轻对进口抗癌药品依赖的根本之策。”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表示,要建立降低抗癌药费合理负担的长效机制。首先要鼓励研发创新,加大国家科技计划对抗癌药研发的支持力度,优先支持临床急需抗癌药研发,鼓励新靶点、新机制抗癌药研究和原始创新。
其次,要加快癌症防治药品审批上市,提高审评能力,科学简化审批手续,加快癌症防治药品上市。同时,要降低药品流通成本,严厉打击商业贿赂、价格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此外,还要提升诊疗能力和合理使用抗癌药品。“政府一直在努力推动分级诊疗,但是分级诊疗有一个前提,在不同的医疗机构里面,药品的目录应该能够衔接,所以我们强调各级医疗机构统一执行集中采购确定品种、剂型、规格、厂家、价格,解决了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不衔接的问题,为患者在基层就近就医提供更多的便利,让患者少跑路、少花钱。”曾益新说。
此前,人社部已与相关企业开展了国家医保价格谈判,并将谈判后的药品纳入医保,这其中就有不少进口抗癌药。有业内人士指出,将进口抗癌药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可以通过“以量换价”的方式倒逼企业降低价格。
对此,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处长黄心宇介绍说,医保局目前正在完善医保目录的动态调整机制,其中将通盘考虑与基本药物的衔接问题,把目录外的治疗性基本药物按程序优先纳入到医保目录。“国家医保局争取在月底前完成目录外抗癌药的准入谈判,通过谈判方式切实降低目录外的抗癌药品价格并纳入到医保目录范围里来。”黄心宇表示,不仅要让群众用得上、用得起抗癌药,也要让企业的合理利润得到保证,同时也保证医保基金能够承受。(记者 吉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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