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6-21
咨询热线:0755-82143466/13302909089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
为减轻外贸企业负担,促进出口稳定增长,现就免收货物原产地证书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5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中国贸促会和地方贸促会对出口货物发货人签发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时,免收货物原产地证书费。
二、中国贸促会和地方贸促会依法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
三、各地区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落实免收货物原产地证书费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各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落实本通知情况的监督检查。
登尼特:http://www.hongkong-company.net
如需了解服务进一步查询,欢迎随时联系登尼特商贸物流服务:www.hongkong-company.net;
咨询热线;86-755-82148627
手机热线:13302909089 王小姐
电邮:2355725172@qq.com
深圳总部: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20号太阳岛大厦16楼全层
香港地址:香港九龙佐敦弥敦道208-212号四海大厦7楼。
香港粉岭安全街33号丰盈工贸中心3楼I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