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3-02
针对近日市场传闻称外商投资企业在华利润被限制汇出,央行和外汇局官方微博2月28日同时发布申明称,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正常办理利润汇出。外汇局2月27日发布《通知》明确,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可在合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境内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监管层已多次回应“外资企业利润汇出受限”问题,对于此次市场传闻,央行和外汇局回应称,“我国已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真实合规的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股息、红利等对外支付和转移,凭真实有效的交易单证直接到商业银行办理。”
外汇局2月27日发布《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可在合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境内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
外汇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发布《通知》,既是便利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管理外汇风险,也是推动债券市场和外汇市场对外开放的改革举措。
“这属于国际收支结算中资本项目的对外开放过程。”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主任、研究员黄志龙认为,《通知》将有利于促进我国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快速发展,当前我国外汇衍生品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SDR)之后,迫切需要发展人民币外汇衍生品市场,做大人民币资产市场的整体规模,增加人民币资产对全球机构投资者的吸引力。
另外,黄志龙认为,当前我国人民币汇率市场既有境内的银行间外汇市场汇率,也有中国香港等离岸市场汇率,二者之间尽管走势基本一致,但往往会存在很大的价差和套利空间,如果让境外资本参与境内外汇衍生品市场的投资,可以形成国际资本认可的人民币汇率合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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