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12-16
境内生产的产品可以使用境内企业自己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但应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如果企业到期未进行备案,违规使用条码将受到严惩。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伪造商品条码的,或者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的相应商品条码的企业,将被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企业,将被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如进口产品,持有境外商品条形码,在国内销售,备案需准备以下资料:
1.国内厂企业营业执照
2. 境外企业注册商品条码的证书复印件及加盖翻译公司公章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备案企业公章);
3. 境外企业出具允许我国境内企业使用商品条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境外企业公章,若委托书不是中文版,需提交加盖翻译公司公章的翻译本)
4.产品包装图
5.填写境外注册商品条码企业备案表两份
6.境外条码备案声明两份
如使用香港条码在国内生产制造国内销售,提供国内厂企业营业执照、香港商品条码的证书复印件、产品包装图、填写境外注册商品条码企业备案表两份即可
登尼特专业办理条形码申请和备案,香港货品编码协会的代理,官方指定申请条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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