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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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进出口贸易概况
香港是世界第10大贸易经济体系,2011年的产品贸易总值达9,105亿美元,增长11%。
香港处理的离岸贸易亦越来越多。香港政府估计,2010年香港的离岸贸易总值(包括「商贸服务」及「与离岸贸易相关的商品服务」)达38,863亿港元,较2009年增长32.6%。相比之下,同期转口货值达29,615亿港元,较2009年上升22.8%。离岸贸易总值已超越转口货值。
截至2011年12月,香港共有102,273家进出口贸易公司,雇用495,847名员工。2010年,进出口贸易占香港GDP的19.8%。
中国内地的对外贸易日益扩展,其中很大部分经香港处理。2011年,内地约有14%的出口货(总值2,580亿美元)及13%的进口货(2,200亿美元)通过香港进行,而香港约有61.6%的转口货物来自内地。
进出口报关
根据香港法例,凡将物品进口或出口的人士,除豁免报关物品外,须在物品进口或出口14天内向海关关长递交一份资料正确及齐备的进口或出口/转口报关单。进口货出口私人物品(包括透过互联网或其他方式从海外直接购买或出售的物品)亦需遵照以上进出口报关规定,除非该等物品属于进出口(登记)归例内指明豁免报关的物品。任何人士如未有递交所需报关单或者在报关单上故意虚报或罔顾后果填报不准确的资料,均有可能被检控。
香港电讯牌照
电讯牌照是出口手机等电讯产品时,需要提供给海关做通关放行的资料之一。 香港对无线电发射器具的进出口实施法律管制.《电讯条例》规定进出口手提电话的人士须持有许可证或无线电商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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