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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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香港法例,凡将物品进口或出口的人士,除豁免报关物品外,须在物品进口或出口14天内向海关关长递交一份资料正确及齐备的进口或出口报关表。如果没有递交所需报关表或者在报关表上故意虚报或罔顾后果填报不准确的资料,均有可能被检控。
接到香港发出的报关通知书后,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 发票INVOICE
2、装箱单PACKING LIST
3、提单BILL OF LANDING
有关14天的报关限期是这样计算的:以进出口日期的次天作为一天起计14天,包括其间的公众假期。但如14天刚好是公众假期,或者遇上台风(八号或以上台风讯号悬挂)、黑色暴雨讯号悬挂,则该限期可延迟到不是公众假期,也没有台风或黑色暴雨讯号悬挂的下一天。 未能在有效期14天内去报关,香港政府会收取相应的罚款
登尼特公司除了可以提供香港进出口报关服务,还可以为企业提供香港条形码服务,香港电讯牌照申请,香港代收发货,香港秘书服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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